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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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政策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以下是对新政策的详细解读:

1. 门诊慢性病定义及覆盖范围

门诊慢性病指的是需要长期治疗和药物支持的慢性疾病。漯河市纳入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的有高血压、冠心病、恶性肿瘤等31个病种,覆盖范围广泛,旨在为更多患有慢性疾病的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2. 门诊慢性病待遇原则

职工门诊慢性病实行定点治疗、定额管理、定期年审的原则。定点治疗让参保职工在选择的医疗机构中享受待遇;定额管理确保医疗费用合理使用;定期年审则保证待遇的连续性和合规性。

3. 报销比例及标准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为70%,二级为80%,基层医疗机构为85%,体现了分级诊疗的原则。报销起付标准为7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报销。

4. 待遇限制

参保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特定药品支付待遇的职工,除个别病种外,不再享受相关病种的门诊慢性病待遇。

这一政策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职工需按照规定申请和年审,以确保享受到相应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