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基础核心知识点详解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1984年1月1日起,开始专注于履行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地位。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将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责移交给了新设立的中国银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包括: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此外,它还负责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督管理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以及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4月。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于2000年,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协会宗旨是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外资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济公司等。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协会还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如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消费者保护教育委员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贸易金融业务专业委员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和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等。
中国的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于1994年3月,主要任务是筹集和引导境内外资金,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配套工程发放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4月,主要任务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1月,主要任务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政策性银行改革的原则是分类指导、一行一策。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于1984年1月1日,2005年12月28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中国农业银行成立于1979年初,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社,1996年中国农业银行向国有独资银行转变,2009年1月15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15日和16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1979年成为国家制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1994年成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4年8月26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06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1日,1979年成为独立的经营长期信用业务的专业银行,2004年9月17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有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1979年我国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1986年城市信用合作社在大众城市正式推广,数量急剧增长,1994年国务院决定通过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资源入股形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于2006年12月31日,2007年3月20日挂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是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外资银行包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和外国银行代表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等。
银行经营环境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市场。宏观经济运行的目标是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经济结构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消费投资结构是指从投资角度,GDP=消费+投资+净出口。经济全球化与金融全球化相互促进,对金融市场国际化和银行全球化产生影响。
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等。金融市场功能包括货币资金融通、优化资源配置、风险分散与风险管理、经济调节功能和定价功能。金融市场种类按金融工具期限划分,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按交易类型划分,包括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黄金市场和保险市场;按交易阶段划分,包括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按交割时间划分,包括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按交易场所划分,包括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中国的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其他市场。货币市场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和票据市场。资本市场以债券和股票等证券产品为主体,场外交易市场与场内交易市场并存。其他市场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上海黄金交易所、商品期货市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保险市场体系。
金融市场的发展对银行的影响包括促进作用和挑战。促进作用包括促进银行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提供大量的风险管理工具、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为商业银行的客户评价及风险度量提供参考标准、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为银行创造和培养良好的优质客户。挑战包括银行经营管理特别是风险管理难度越来越大、放大商业银行的风险事件、造成优质客户的流逝。
金融工具按期限长短划分,包括短期金融工具和长期金融工具;按融资方式划分,包括直接融资工具和简介融资工具;按投资人拥有的权利划分,包括债权工具、股权工具和混合工具;按金融工具的职能划分,包括投资类、支付类、保值投机类。
货币政策的目标是最终目标、操作目标和中介目标。最终目标是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操作目标是基础货币(高能货币)。中介目标是货币供应量(M2+广义货币)。准货币=广义货币-狭义货币。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再贷款与再贴现、利率政策、汇率政策和窗口指导。
银行主要业务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资产业务包括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和现金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中间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等。
存款业务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个人外汇账户主体类别包括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个人外汇账户按性质分,包括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和外汇储蓄账户。单位外汇存款是指境内机构开立的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原则上只能开立一个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限额统一采用美元核定。
借款业务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贷款业务按客户类型分,包括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按贷款期限分,包括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按有无担保分,包括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贷管理包括集中授权管理、统一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和贷款管理责任制。贷款五级分类包括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不良贷款率是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个人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和个人信用卡透支。公司贷款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房地产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和票据贴现。
债券投资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投资于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债券产品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等。
交易业务是指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业务。包括外汇交易业务(即期外汇交易和远期外汇交易)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金融衍生品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清算业务包括国内联行清算和国际清算。支付结算业务通常采用汇款、信用证和托收等方式。代理业务包括代收代付业务、代理银行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和其他代理业务。托管业务包括资产托管业务和代保管业务。担保业务包括银行保函业务和备用信用证业务。
银行管理包括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公司治理主体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利益相关者包括存款人、其他债权人、客户、职工、供应商和社区等。资本管理是指根据1988年7月巴萨尔资本协议确定的银行资本的构成,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大类,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将资产分为0、20%、50%、100%四个档次,通过一些转换系数,将表外授信业务也纳入资本监管。规定银行的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风险加权总资产之比不得低于4%。2004年6月巴萨尔新资本协议新增对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市场约束新规定。特别强调提高银行信息披露水平,加大透明度;要求银行披露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风险敞口及风险管理策略、盈利能力、管理水平及过程等。我国根据资本充足率的状况将商业银行分为三类:资本充足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资本不足的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8%,或核心资本不足4%;资本严重不足的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4%,或核心资本不足2%。
风险管理种类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和战略风险。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银行风险管理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计量、风险监测和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
银行业监督及反洗钱法律规定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央行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有权进行检查监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督管理谈话及强制信息披露的权利。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5%。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拥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检查监督权,并不会导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双重检查和双重处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督管理谈话及强制信息披露的权力。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对发生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接管(不超过2年)、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追究刑事责任、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等。
存款利率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是管理利率的唯一有权机关,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制定利率;各类金融机构和各级人民银行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有关规定;对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或以变相形式提高、降低存款利率的金融机构,辖区内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已发设立的储蓄机构及起亚金融机构,应当接受人民银行对利率的管理与监督,有义务如实按人民银行的要求提供文件、账簿、统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隐匿、拒绝或提供虚假情况。利率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擅自提高或降低存、贷款利率、变相提高或降低存、贷款利率、擅自或变相以高利率发行债券和其他违反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和国家利率政策的。
存款合同是指存款人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转账凭证或填写的存款凭条,金融机构向存款人出具存单和进账单等。存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故必须是存款人将款项交付存款机构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讯款合同方才成立。
授信业务法律规定包括授信原则、贷款管理制度和贷款调查评估、审查和发放人员的责任。授信原则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合法性原则、统一授信原则和统一授权原则。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进行贷款点差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责任。
银行业务禁止性规定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存贷业务中的不正当手段、同业拆借业务等。银行业务限制性规定包括对同一借款人贷款限制、对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限制、对相关金融业务和直接投资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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