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采用分类管理机制,将账户功能细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在任一银行只能开设一个Ⅰ类账户,若已开设Ⅰ类账户,新增账户需为Ⅱ类或Ⅲ类。自2018年1月12日起,同一银行对同一人开设的Ⅱ类、Ⅲ类账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

Ⅰ类账户具备全面功能,可进行存取款、购买理财产品、转账、消费缴费等业务,无金额限制;Ⅱ、Ⅲ类账户功能受限,业务种类有限,且设有金额上限:Ⅱ类账户日累计资金进出限额各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各为20万元;Ⅲ类账户日累计资金进出限额各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各为10万元,且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通过电子渠道开设Ⅲ类账户后,绑定账户转入资金验证成功的,可接收非绑定账户的小额转入资金;消费缴费和资金转出等日累计限额为2000元,年累计限额为5万元。

深入了解支付结算:金融知识普及二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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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日前开设的多个Ⅰ类账户仍可正常使用,但银行会排查此前的账户开设情况,对无法说明合理性的账户进行归并或降级处理。用户应配合银行处理闲置或较少使用的账户。

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售或借给他人,相关行为属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五年内限制非柜面业务和账户开设的处罚。

若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应立即报警,并联系银行冻结银行卡。银行会中止涉案账户业务,并提示汇款人注意风险。

手机银行,即移动银行,提供查询缴费、购物和理财等服务。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运行的现代化支付系统之一,处理贷记支付、即时转账等业务。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包括普通贷记、定期贷记等多种支付业务。条码支付业务涉及收付款人之间的资金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