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内容的重要调整公告
在优化住房消费环境,缓解市民住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经过深入讨论,决定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以下调整:
**住房公积金政策内容更新**
1. 提升公积金贷款上限
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双职工家庭130万元、单职工65万元,最低额度统一为30万元,以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
2. 加强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
二孩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额度可提高至最高额度的120%;三孩家庭则可提高至最高额度的130%。
3. 改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职工家庭可贷额度现为账户余额的20倍,同时将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近12个月提取的公积金合并计算。
4. 延长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延长至30年,且贷款到期时不得超出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5. 统一首付比例
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以简化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细则优化**
6. 简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与纯公积金贷款条件保持一致。
7. 调整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额度
在义乌市无房租住的新市民和青年人可提取全部公积金账户余额,以支持其租赁住房需求。
8. 放宽生活困难群众提取条件
为支持低收入家庭,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低收入群体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助力共同富裕。
9. 调整购房提取频次
职工购房(建造、翻建、大修)后,可在合同备案或取得批准文件、以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或竣工验收后提取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且不超过一年内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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