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中心:组合贷款调整还款方式及年限受限引关注
10月20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该中心最新发布的9月热点问题月报指出,贷款期限内,任何一方合同主体均不可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包括还款方式和贷款期限),但若得到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的共同认可,借款人可更改组合贷款的还款账户。
职工若需将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移至长沙,需满足的条件包括:首先,须符合原异地中心的转出规定;其次,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并保持账户状态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若账户在长沙、株洲、湘潭、省直分中心之间转移,则在新账户开设后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无需等待6个月。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强调,职工如有未结清的异地公积金贷款,将无法在长沙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必须先结清所有公积金贷款。
针对长期未动的公积金账户,职工若达到退休条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申请提取。若个人信息有误或变更,职工或单位可前往中心服务网点更正信息并办理提取。
职工若不幸去世或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申请提取。对于已在异地正常缴存并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在线上办理账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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