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期货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报告
期货,与现货交易截然不同,现货交易的是实物商品,而期货交易的是基于某种大众商品或金融资产的标准合约。这些标的物可以是实体商品如黄金、原油,也可以是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期货合约的交割时间可以是未来一周、一个月、三个月甚至一年。期货交易的场所被称为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在期货市场进行投资或投机。
期货交易是一种跨时间的交易方式,买卖双方通过签订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同意在未来指定的时间、价格和其他交易条件下,交割指定数量的现货。期货交易通常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但也有部分期货合约可以通过柜台交易(OTC)进行。
期货是一种衍生性金融商品,根据现货标的物的种类,期货可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两大类。参与期货交易者中,套保者(对冲者)通过买卖期货锁定利润与成本,降低时间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投机者(套利者)则通过期货交易承担更多风险,以期望在价格波动中获取利润。
许多期货市场起源于远期合约,即一对一签订的跨时间买卖合同,交易细则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期货合约则由交易所统一标准化,让各种交易者可以在同一个平台上方便地进行交易。期权(选择权)是从期货合约上衍生出来的另一种衍生性金融商品。
中国期货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12月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6,152,626,012手,累计成交额为4,375,258.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29%和50.56%。截至2024年12月末,全国共有149家期货公司,分布在30个辖区。2024年12月交易额54.88万亿元,交易量7.55亿手,营业收入49.48亿元,净利润11.98亿元。
分交易所来看,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交21.29亿手和152.8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04%和35.80%,市场占比分别为34.60%和34.92%。大连商品交易所成交22.07亿手和109.2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83%和58.43%,市场占比分别为35.88%和24.96%。郑州商品交易所成交17.01亿手和60.0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74%和51.97%,市场占比分别为27.65%和13.7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交1.15亿手和115.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59%和65.80%,市场占比分别为1.87%和26.38%。
根据WFE统计,2024年,全球主要市场的场内衍生品合约交易量达464.3亿张,较2024年增长38%。从产品形式看,2024年期权合约交易量为217.6亿张,较2024年增长42%;期货合约交易量为246.7亿张,较2024年增长43.1%。从交易量的地区分布看,美洲地区交易量占比为40.5%,亚太地区交易量占比为43.5%,欧洲中东等地区交易量占比为15.9%。
第二章 商业模式和收入模式
2.1 产业链价值链商业模式
2.1.1 产业链价值链
目前,我国期货业主要交易场所有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包括:
(1) 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
(2) 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即交易所对其会员进行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对其客户进行结算。
(3) 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4) 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5) 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
(6) 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7) 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
截至2024年8月末,全国共有150家期货公司,分布在31个辖区,资产总额为13490.99亿元,净资本为855.07亿元。2024年8月交易额52.11万亿元,交易量6.17亿手,营业收入44.37亿元,净利润13.42亿元,手续费收入为27.54亿元,客户权益为11666.36亿元。
2.1.2 商业模式
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上市的期货和期权品种达94个。
2024年,中国商品期货成交量排名前十的品种为:燃料油、螺纹钢、豆粕、白银、甲醇、PTA、棕榈油、铁矿石、石油沥青和玻璃,合计成交量32.17亿手,占商品期货总成交量的54.26%。成交额排名前十的品种为:白银、铁矿石、黄金、镍、棕榈油、铜、螺纹钢、天然橡胶、焦炭和原油,合计成交额172.83万亿元,占商品期货总成交额的53.68%。
2024年,中国金融期货10成交规模增幅较大,成交9853.86万手和115.30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66%和65.61%。
分类来看,尽管国债期货成交规模同比增长速度超过股指期货,但由于股指期货成交规模基数较大,2024年股指期货成交量和成交额均为国债期货的3倍以上。其中,股指期货成交7450.36万手和88.9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91%和62.27%,占比金融期货75.61%和77.13%;国债期货成交2403.51万手和26.3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4.43%和77.98%,占比金融期货24.39%和22.87%。
iFinD数据显示,期货概念板块共有69家上市公司,主要涉及金融、工业等行业。
2024年,期货公司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以经纪业务为基础,继续发展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创新业务;新设期货公司取得突破,第150家期货公司——港信期货核准设立;资本实力显著增强,25家期货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引进来”获得突破,摩根大通期货成为中国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而期货公司“走出去”步伐暂缓;A股上市热情较高,除了已经上市的弘业期货、鲁证期货等;永安期货、上海中期期货、新湖期货等五家期货公司筹备上市;年度评级结果公布,A类和B类公司增加。
截至2024年底,中国期货公司总资产9848.25亿元,净资产1350.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63%和11.18%。期货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经纪业务、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公司业务。
总体而言,2024年,经纪业务收入有较大提升,创新业务中的风险管理公司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已成为期货公司主要业绩亮点。
具体来看,经纪业务收入192.30亿元,同比增长49.13%;投资咨询业务收入1.26亿元,同比下降11.14%;资产管理业务收入8.97亿元,同比增长16.05%,截至年底,资管产品数量共1262只,产品规模2181.20亿元,产品规模同比增长52.57%;风险管理公司业务收入2083.50亿元,同比增长17.05%。其中,风险管理公司业务方面,86家期货公司在中期协备案设立88家风险管理公司,其中87家风险管理公司备案了试点业务。
2024年,风险管理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收入、净利润均显著增长。截至年底,总资产945.30亿元,同比增长52.04%;净资产269.85亿元,同比增长22.94%;全年业务收入2083.50亿元,同比增长17.05%;净利润11.29亿元,同比增长178.77%。
以期货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南华为例,主要收入来源分布在利息收入、经纪业务手续费、资产管理、咨询费、风险管理收入、期权等产品创设、交易所返还手续费、基金销售等,和同为证券行业的证券公司的收入结构既有相似也有较大差距。
(1) 主营业务之:经纪业务
2024年全国期货公司经纪业务收入129.00亿元,同比增长3.06%,占营业收入总额的47.16%。期货公司代理交易273.88万亿元,同比增长38.56%。
(2) 主营业务之:投资咨询业务
2024年,59家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实现收入,共计1.49亿元,同比下降共计1.98%,占营业收入比重为0.54%。其中,该项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公司有4家。
(3) 主营业务之:基金资管业务
2024年,121家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共计7.73亿元,同比下降3.38%,该项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共有18家。
截至2024年末,112家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截至2024年末,112家期货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期货公司存续资管产品1809只,管理资产规模1276亿元,期货公司存续资管产品投资证券市场规模为646亿元,占期货资管业务管理规模的50.6%。证券市场投资中,投资股票规模为132亿元,占期货资管总规模的10.3%;投资债券规模为374亿元,占比为29.3%;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规模为56亿元,占比为4.4%;投资期货规模为19亿元,占比为1.5%。前20名期货公司占比78.1%。
(3) 主营业务之:风险管理业务
截至2024年末,共有86家风险管理公司通过协会备案,其中74家公司备案了仓单服务业务,80家公司备案了基差贸易业务,46家公司备案了合作套保业务,64家公司备案了场外衍生品业务,45家公司备案了做市业务。86家风险管理公司总资产621.74亿元,同比增长81%;净资产219.49亿元,同比增长39%。全年业务收入1780.04亿元,同比增长57%;全年净利润4.05亿元,同比增长130%。
2024年场外衍生品业务中远期、互换、期权的累计新增名义本金均实现增长,其中互换业务增长最快,为235%。
风险子公司业务可对标贸易金融公司,如国际的嘉能可和国内的。
2.1.3 交易市场
广义上的期货市场(Futures Market)包括期货交易所、结算所或结算公司、经纪公司和期货交易员;狭义上的期货市场仅指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是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
比较成熟的期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一种完全竞争的市场,是经济学中最理想的市场形式。所以期货市场被认为是一种较高级的市场组织形式,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期货市场是交易双方达成协议或成交后不立即交割,而是在未来的一定时间内进行交割的场所。
2.2 技术发展
iFinD数据库中,期货概念板块上市公司共有69家,其中有专利的上市公司共有33家。
专利授权数量前3名的公司分别是、、,所对应的专利授权数量分别为1660件、290件、270件。
从专利数据可以看出,超过一半的证券公司都没有专利,没有专利的公司主要集中在金融行业,且专利数量并不直接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
2.3 政策和监管
为适应期货市场发展形势,提高期货监管效率,增强防范、控制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能力,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包括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中期协、监控中心在内的“五位一体”的期货监管体系。
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在期货监管体系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在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中国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在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下与中国证监会共同对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包括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及中金所在内的四家期货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管,并实行自律管理;中期协接受中国证监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在国家对期货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行期货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期货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期货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监控中心业务受中国证监会指导、监督和管理。
期货行业日常监管内容包括投资者保证金安全监管、风险监管指标监管、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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