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制度及规则深度解析与详细介绍
上证50ETF期权交易规则背后潜藏诸多交易细则,这些细节在投资实践中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期权交易的关键制度,投资者不容忽视。
一、持仓限制
根据交易所规定,投资者权利仓持仓上限为20张,总持仓上限为50张,单日买入开仓上限为100张。期权经营机构经纪业务的总持仓上限为500万张。对于资金规模达到10亿以上的做市商,权利仓持仓上限为10万张,总持仓上限为20万张,单日开仓上限为50万张。需要注意的是,每张期权合约代表10000份“50ETF”基金份额,合约到期月份包括当月、次月及接下来两个季月。
二、交易时间
上证50ETF期权采用T+0交易模式,有分析认为,这为A股市场实施T+0交易模式奠定了基础。
三、涨跌幅限制
上证50ETF期权的涨跌与上证50ETF的涨跌关系并非线性。通常情况下,平值和实值期权的涨跌幅较大,而虚值期权的涨跌幅较小,严重虚值期权的涨跌幅则非常有限。
每日价格涨停板=前结算价+涨跌幅;每日价格跌停板=前结算价-涨跌幅。具体涨跌幅计算方式如下:认购期权涨跌幅=max{行权价×0.2%,min[(2×正股价-行权价),正股价]×10%};认沽期权涨跌幅=max{行权价×0.2%,min[(2×行权价-正股价),正股价]×10%}。
若计算得出的涨停价、跌停价非0.001元的整数倍,则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价格。除权除息日则按调整后的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计算涨跌停幅度。
四、保证金
认购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单位;认沽期权义务仓开仓保证金=Min[前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格),行权价格]×合约单位。
认购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购期权虚值,7%×合约标的收盘价)]×合约单位;认沽期权义务仓维持保证金=Min[结算价+Max(12%×合约标的收盘价-认沽期权虚值,7%×行权价格),行权价格]×合约单位。
这些交易制度隐藏在期权交易规则之中,对新手投资者而言,在参与投资前了解这些细节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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