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承销规范升级,观察员机制严控违规,诚信档案记档,注册制下保代频触红线
深圳消息,7月2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针对创业板注册制下的IPO承销发布了最新规范指引。
根据新出台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于发行规模小于2000万股且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票的情况,发行主体可采用直接定价策略。此外,《规范》强制要求发行方与主承销商至少利用互联网渠道对公众投资者进行路演,并需提前公告路演时间和参与方式。
中证协此举旨在引入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与承销的观察员机制,对整个发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承销商的合规行为,并对违规行为实施相应自律措施,记录在诚信信息管理系统中。
自科创板推出,保荐机构在保荐业务中频受处罚,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实施后,如何在业务收益与合规间取得平衡,成为每家投行面临的考验。
以下为《规范》的几个亮点:
首先,2000万股以下发行可通过直接定价。规定指出,直接定价确定的发行市盈率不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且若公司在境外上市,其定价不得高于境外市场价格。
其次,对于尚未盈利的公司,必须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第三,路演环节要求公开透明,禁止回避公众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且推介内容不得超越监管机构认可的公开信息范围。
第四,引入观察员机制,全面监督发行承销过程中的各项环节,确保承销商履行职责。
最后,根据深交所发布的《细则》,新股发行流程大约需时三周,包括注册成功后报备发行方案、启动申购等步骤,直至最终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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